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
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
1起重机司机
1.1起重机司机经过专门培训,通过有关部门的考核,发给合格证书后,方可上岗作业。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。
1.2起重作业前,吊车司机必须检查各装置是否正常,钢索是否符合安全规定,设置装置、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、可靠、灵敏。严禁带病操作起重机的工作部位。
1.3吊车司机必须与指挥员密切配合,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。操作前必须按喇叭。如发现指令信号不明确或错误,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;工作中,司机必须立即服从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,待不安全因素排除后才能继续工作。
1.4起重机只能垂直起吊。严禁拖曳尚未离开地面的负载,应避免侧载。
1.5起重机满载起升时,禁止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业。起重臂左右旋转角度不能超过45°,严禁斜举、拉动和快速起吊。严禁吊拉埋在地下的物体,严禁强行吊拉大面积粘在地上的物体。
1.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,应与带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。在最大旋转范围内,允许到传输线的最近距离如下表所示。在雨雾天气,安全距离应增加到1.5倍以上。当起重机通过传输线下方时,必须降低动臂。
1.7严禁起重机超载。如果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重物,必须服从专人统一指挥。两台起重机的起重速度应保持相等,物体重量不应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总重量的75%。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载荷的分布,每辆车分担的载荷不能超过最大允许起重量的80%。
1.8起重机工作时,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,以防止钢丝绳被起升限位拉脱或吊臂倾覆。当臂架完全伸展到最大仰角,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,起重卷筒上的钢索至少要保持3圈。
1.9臂架作业时的仰角不小于30°。起重机有负载起吊时,应尽量避免起重臂变幅。起重负载停止前,绝对禁止改变操作杆。
1.10起重机工作时,严禁进行维修和调整。
1.11悬挂物在停机或休息时不允许悬挂在空中。
1.12工作完成后,应将吊钩和吊杆置于规定的稳定位置,所有操纵手柄应置于中立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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